附件 22
××公司工會(huì )第×屆委員會(huì )主席選票(間接選舉)
符 號
候 選 人 × × × × × ×
××公司工會(huì )第×屆委員會(huì )副主席選票(間接選舉)
符 號
候 選 人 × × × × × ×
說(shuō)明:
1、候選人以姓氏筆劃為序排列。
2、應選×人,所選人數(含另選他人)等于或少于應選人數為有效票,超過(guò)應選人數的為無(wú)效票。
3、代表對候選人可以表示同意、不同意、棄權或另選他人。
4、同意的則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內畫(huà)“○”。
5、不同意的畫(huà)“×”,可另選他人,在候選人后面的空格內寫(xiě)上自己所要選的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的空格內畫(huà)“○”。
6、棄權的不畫(huà)任何符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