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趙衛華(1975- ),男,河北寧晉人,紅河學院國際政治系、越南研究中心講師,碩士,主要研究方向為越南問題、中越關系及中國邊疆問題。
摘 要:近年來,越南政治革新進展迅速,先后成功實踐了總書記差額競選、國會代表差額直選機制,最近又提出逐步推行黨的各級領導人差額直選的設想和包容黨內不同意見的主張。越南的政治革新在堅持黨的領導的前提下,成功引入了直選機制,既加強了對政府的監督,又改善和加強了黨的領導,值得我們借鑒。
關鍵詞:越南;政治革新;進展;啟示
中圖分類號:D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1605(2011)01-0029-03
自2006年首創差額競選產生總書記與2007年通過實質性差額直選產生國會代表以來,越南政治革新新舉措、新理念迭出不窮,為越南的革新事業與社會發展進步注入了新的活力。2010年9月,越共提前半年公布《十一大政治報告》和《2011-2020年社會經濟發展戰略》的草案向全社會征求意見。其中,令人矚目的是政治報告草案明確提出黨的書記、副書記和委員要實行黨員差額直選(已開展試點)。[1]此舉與此前不久越共提出的“公民社會”構想、胡志明思想內涵的新概括以及關于瑞典模式和民主社會主義的討論,標志著越南的政治革新已進入深水區。
一、越南政治革新的進程與舉措
越南的政治革新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1986-1992年,是政治革新的醞釀準備階段;第二階段為1992-2007年,是政治革新的啟動加速階段;第三階段從2007年至今,仍在深入推進中。該階段越共提出建設“公民社會”,重新概括“胡志明思想”的內涵,就瑞典模式及民主社會主義等問題展開了一系列的討論,提出黨委書記、副書記、委員通過黨員直接選舉產生,包容黨內的不同思想等主張,使越南的政治革新逐漸進入深化階段。[2]縱觀越南的革新歷程,其革新措施主要包含如下幾方面:
首先,理順黨國關系,實行黨政分開。在黨的領導下,實行“四駕馬車”并行的分權制衡體制,即總書記、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四權并立、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這一體制實際上是黨領導下的集體領導體制,總書記是事實上國家的最高領導人,主管黨務。黨的領導地位由憲法確認,但黨的領導作用主要體現在對有關國家大政方針的制定和國家發展方向的把握上,而不是制定具體的政策及涉足具體的行政行為。國家主席是國家元首,代表國家,同時是武裝部隊最高統帥和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領導國家的武裝力量。國會主席是國會最高領導人,主管立法、監督工作??偫硎钦罡呤啄X,負責國家大政方針具體執行和國家具體政策的制定。
其次,修訂選舉法,加強國會監督職能。1992年,越南國會選舉引入了獨立參選人機制,使沒有獲得黨或祖國陣線提名推薦的人有機會通過自薦成為候選人;同時,國會修改了選舉法,國會代表由間接選舉改為直接選舉,使候選人直接面對選民,對選民負責,而不是只對黨和上級負責。2007年國會選舉大幅提高了候選人的差額比例,從875名候選人中選出了493名代表,差額比例達43.7%,[3]36近一半在選民中口碑不佳或在上屆國會表現不佳的候選人落馬。國會的監督職能大大加強,國會和議員逐漸擺脫了“橡皮圖章”和“表決機器”的形象。
第三,引入競爭機制,發揚黨內民主。十大以來,越共包括總書記在內的各級領導人及黨代表均實行了差額競選。候選人的提名有組織提名和自薦提名兩種,但無論哪一種,都必須在所在單位、所居地區獲得一半以上的贊成推薦票。2006年,農德孟連任越共總書記,成為革新以來唯一獲得連任的總書記。但是,他的連任是通過與原胡志明市委書記阮明哲的競爭以76.4%的優勢獲得。此舉開創了社會主義國家領導人由競選產生的先河,表明越共的黨內民主競爭機制已相當成熟,對其他社會主義國家具有極大的借鑒意義。尤為矚目的是,在越共十一大草案中明確提出要試行黨員直接選舉黨的書記、副書記和委員的制度,并要先行在不低于10%的省級黨部和不低于30%的縣級黨部開展試點。[2]目前,已在少數省市進行了試點。如果這一提議在十一大正式獲得通過,它將是總書記差額競選后越共政治革新的又一大跨越,屆時,“民主集中制”的內涵將發生革命性的改變。
第四,革新央-地黨政體制,提高行政效率。越南政治革新后,中央嚴格實行黨政分開,黨主要負責戰略制定,是國家發展方向的掌舵人,國會主要負責立法、監督,黨的大政方針需要通過國會才能成為國家法律。政府則在黨確定的大方向下和法律范圍內依法行政。同時,合理劃分中央-省-縣各級政府的權力。中央政府負責全局性、方向性的決策,而省級政府則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在中央決策的框架內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政策,縣級以下機構是完全執行機構,負責執行中央和省里的政策和決議。因此,鄉鎮只保留政府,不設議會。目前正在進行取消縣郡議會的探索,同時擬由政府一把手或二把手兼任縣、鄉級的黨委書記,不再單獨設置一套黨委的班子。[4]這些舉措高度體現了越南黨實事求是、因地制宜辦事的精神。
最后,在思想上采取更為開放和包容的態度。十大與十二屆國會選舉之后,越南黨內以及理論界對政治革新、社會主義民主的模式、胡志明思想內涵、剝削等一系列熱點問題進行了公開的討論。其一,“瑞典模式的社會主義”成為討論的熱點之一。在歷時幾年的討論中,越共中央黨校原校長阮德平等一批越共理論家和元老堅持“世界在變,時代沒有變,仍是十月革命開辟的由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過渡的時代。所謂的瑞典模式實質是資本主義復辟”。但越南理論界大部分人對阮德平的觀點不以為然,認為其思想過于陳舊。而越共中央對肯定民主社會主義的觀點采取“不反對,不排斥”的態度,[2]顯示了兼容并蓄的大度和高度的自信。其二,建設“公民社會”也成為越南學界和政界一個熱門的提法。長期以來,“公民社會”被社會主義國家視為資本主義社會的一種形態。但是,此次越共大張旗鼓地樹立起建立公民社會的旗幟,要在越南共產黨的領導下建設一個“屬于人民,人民管理,服務人民”的政府。其三,重新概括“胡志明思想”的內涵,把耶穌天主教、儒教、孫中山民主思想中一些愛民的思想統統納入“胡志明思想”內涵中。[2]其四,包容不同的思想,允許不同意見的存在。在十一大的草案中提出:“要建設一個思想上更加開放、更加包容的黨,在不違反民族根本利益的前提下,包容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思想?!保?]例如關于民主社會主義的主張,關于恢復“越南民主共和國”與“越南勞動黨”的提議。[2]越共也許并不同意,但并沒有禁止這些言論。
二、越南政治革新的成效與啟示
越南的政治革新目前仍在不斷深入推進,雖然最終成效還有待評估,但階段性成效有目共睹。
首先,穩定鞏固了集體領導體制,壓縮了個人集權的空間。革新后,越南在中央實行黨政分開和領導任期制??倳?、國家主席、國會主席、政府總理任期不得超過兩屆?!八鸟{馬車”體制的確立,大大強化了集體領導體制,總書記的實際權力縮減,而國會的監督權力上升。黨大于法,黨凌駕于國家之上的態勢得以扭轉。該體制是一種在黨的領導下各部門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約的體制,它更多地體現了一種黨內的民主,集權專斷失去了生存空間。國家的大政方針首先要在政治局或中央委員會達成共識才有付諸實施的可能,即使是中央政府的戰略規劃,如果得不到國會的贊成照樣不能實施,最近高鐵項目被否決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這種體制,雖不像革新前決策那樣富有效率,但是經過集體的共同討論,發揮集體的智慧,最大限度地抑制了決策失誤的幾率,有利于國家的總體利益。越南經濟近年來出色的表現,應該說是和政治體制革新密不可分的。
其次,提高了選民的參政意識,增強了國會的監督職能,緩解了官民之間的矛盾。革新后,選民直接差額選舉國會議員,這一方面極大提高了選民的參政意識;另一方面,也使得選民開始用手中的選票決定候選人的命運。此舉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國會議員“為黨說話還是為老百姓說話”的困境。在過去,國會實行間接等額或幾近等額選舉的情況下,議員候選人由黨組織或祖國陣線來提名,能否獲得提名,取決于組織和上級,而一旦提名,當選議員基本上就已成定局。因此,議員鮮有為普通民眾說話的動力,而成為表決工具,議會也因此被稱為橡皮圖章。選舉法修改之后,議員通過選民直選產生,要想當選議員不僅要讓組織和上級滿意,而且必須要讓老百姓滿意,否則就不可能當選。另外,自薦機制給人提供了一條不經過黨組織或祖國陣線提名而成為候選人的機會,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對講真話、勇于監督政府、維護普通選民利益的行為起到了鼓勵和保障作用。在這種選舉制度下,一方面,黨組織和祖國陣線推薦的人選都是得到黨組織認可的優秀人選;另一方面,公民行使投票決定的權利,選出令人民滿意的人選,最終使黨和人民都得到比較滿意的結果。此舉加強了國會的監督功能,有利于遏制腐敗、改善政風,緩解了官民之間的矛盾。
再次,革新、精簡黨政機構,理順黨政關系,提高了行政效率。2007年1月,越共十屆四中全會將中央原有的11個部委精簡為6個。同年5月,十二屆國會本著精簡機構、組建大部委的構想,把原來職能重疊、交叉的26部委精簡為22個。精簡后的各機構編制大為縮減,工作效率卻大大提高。例如,原農業部、林業部、水利部精簡合并為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原來三部2000多人,目前只有300多人。[3]34縣郡、鄉鎮兩級行政機構完全是執行機關,取消了全部鄉鎮的代議機構,進行一部分縣郡取消代議機構的試點工作;同時,與中央推向嚴格的黨政分開相反,實行縣郡、鄉鎮黨委書記由縣鎮長或副職兼任,[5]這些舉措大大壓縮了政府冗員,而且避免了以往黨委決策、政府承擔責任的弊端,大大提高了基層的工作效率。
越南的政治革新表明,首先,全民直選與堅持黨的領導并不矛盾。越南的國會及地方議會的代表差額直選,實質是由執政黨來確定候選人、人民投票決定的機制。在這種機制下,一方面,黨掌握著絕大多數候選人的提名權;另一方面,選民擁有選擇權。因而,最后黨和人民都獲得比較滿意的結果,并沒有偏離堅持黨的領導這一大的政治方向。其次,全民直選有助于改善增強黨的領導。在全民高度差額直選機制下,代表不僅要對黨和上級負責,而且必須認真考慮廣大選民的訴求,否則就不能當選。因此,代議機關的監督功能大大加強,有效地加強了法制,遏制貪污腐敗及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進而有助于提升黨的形象,改善加強黨的領導?!?/p>
參考文獻:
[1]越共中央委員會.越共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政治報告(草案)[EB/OL].http://baodientu.chinhphu.vn/Uploaded_VGP/ nguyenductuan/20100915/Du%20thao%20Tiep%20tuc%20nang%20cao.htm.
[2]潘金娥.越南共產黨的政治革新[J].中共中央黨校學報,2010:(3).
[3]阮中杰.越南省級政府改革[J].公共行政評論,2009:(4).
[4]古小松.越南國情報告(2008)[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8.
[5]陳文俊.在當前形勢下繼續推行行政革新總體規劃.共產主義[J].2009:(11).
責任編輯:張功杭